9/07/2016

酌古鑒今:死刑犯敬重好法官

唐太宗貞觀元年,青州(今山東一帶)有人謀反,朝廷督促州縣嚴加追捕,因此只要稍有牽連的人便統統被抓起來,監獄裡就塞滿了囚犯。太宗派崔仁師前往覆核審理這些案件。

崔仁師到青州後,發現很多人是無辜的,有些人是脅從的,於是下令將大部分罪犯的腳鐐手銬打開。當天,崔仁師讓他們舒舒服服地洗了個澡,然後向他們解釋朝廷的政策。對部分脅從者,勸導他們改過自新。在幾百人中,只判處十幾個人死刑,其餘的一律釋放。崔仁師回到京城匯報後,等待皇帝派人去處決那十幾個死囚。

有一天,大理少卿(中央司法部官員)孫伏伽上門來拜訪崔仁師。孫伏伽說:「您去青州處理謀反的案件,結果給很多人平了反,這樣做恐怕不妥當吧?」崔仁師奇怪地問:「為什麼?」孫伏伽說:「性命是人人都要的,那些死囚見到其他人都釋放了,心裡一定不樂意,要是他們和家屬都造起反來,事情就難辦了。我真為你擔心啊!」崔仁師說:「凡是處理案件,應當以公平寬大為原則,不應太苛刻,這是上策。有些人有希望免罪,而且我們明知道他們是冤枉的,怎麼能不為他們平反呢!」「如果有釋放錯的呢?」孫伏伽追問。崔仁師說:「萬一有差錯,誤放了壞人,我願用自己的生命,抵償十個死囚的罪。」孫伏伽無言對答,滿臉羞愧。

皇上派出的使者到了青州,再次提審死囚。那些死囚都說:「我們親眼看到崔仁師判斷案件,細心、公平、寬大,絲毫沒有差錯。大家都感謝他,敬重他。我們這幾個是罪有應得,請快處決我們吧。」(事據《資治通鑑》)
(台灣新生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