鎮靜安眠藥並非解決失眠問題的萬靈丹,誤用或濫用皆可能導致成癮。醫師表示,當出現有不依照醫師處方「頻率」或「數量」、不透過處方箋取得藥物、非醫師開立的「目的」用藥等三種情形時,建議民眾要改變用藥行為。若使用鎮靜安眠藥出現生活上的影響,像是行為上的改變(使用的量逐漸增加)、心理上的改變(成癮的核心是大腦的失控感,當有壓力就想吃安眠藥感覺)、造成生活異常(出現戒斷症狀、無法工作等),建議應到成癮科評估。
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,建議民眾注意避免「五不」事項及遵守「四要」原則。食藥署管制藥品組科長宋居定表示,「五不」為「一、不自行購買鎮靜安眠藥」、「二、不擅自增量或停藥」、「三、不併用酒精性飲料」、「四、不開車或操作機具」、「五、不轉售或轉讓」;以及「四要」為「一、用藥要遵照醫師處方」、「二、用藥要配白開水」、「三、用藥後要馬上就寢」、「四、要配合調整睡眠作息」,提醒民眾瞭解正確使用鎮靜安眠藥之重要性,避免不當使用管制藥品情形與濫用危害發生。
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成癮防治科主任張祜銘也分享二名案例,有一名三○歲男性,每天吃一顆安眠藥來幫助睡眠,有時也會喝酒放鬆或在床上看小說,卻常常在隔天發現自己不記得看過的章節,家人也會告知他在吃完安眠藥後會和家人說話或煮東西來吃等情形,但他都沒有印象,這也被稱為「斷片」。張祜銘提醒,用藥後要馬上就寢,不能併用酒精性飲料,因為鎮靜安眠藥和酒精會產生交互作用。
另一名個案是位四○歲女性,有長期失眠的問題,在診所處方安眠藥來助眠,發現吃安眠藥可以放鬆,而愈吃愈多,在白天也會吃安眠藥來逃避生活中面對的壓力,濫用下而出現成癮,一天吃到數十顆以上,完全停不下來。張祜銘提醒,用藥要遵照處方,千萬不要擅自加藥;若藥物需要調整,建議到醫院諮詢醫師或藥師等專業人員。
現代人大都經歷過失眠困擾,可能曾服用親友提供的鎮靜安眠藥,或曾分享自己的安眠藥給失眠朋友。但是,鎮靜安眠藥屬於第三或第四級管制藥品,若轉(售)讓或提供他人使用,恐有觸法之虞。(台灣新生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