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/21/2017

專家10大秘訣 讓人更快樂

【中央社紐約十六日專電】 2017/05/18
人都想幸福快樂,但又覺得那是多麼難得。美國作家魯賓以親身經驗,從生活中探究人是否快樂,也確實存在改進空間,並提出十點讓人更快樂的祕訣。

著有《比以前更好──掌握我們的日常生活習慣》的魯賓(Gretchen Rubin),為了改變自己,花一年時間寫下一份快樂生活提案,從年長的智慧、當前科學研究和通俗文化祕訣等,了解快樂從何而來。

她提出十種令人更快樂的祕訣,立即著手自我的快樂計畫,只要照著做絕對有效。

1.別太探究深奧:與其陷入冗長的日夜冥想,或回答自我認同的深層問題,不如從最基本著手,像在很好時段就寢、不讓自己太餓,都對快樂有所影響。

2.讓憤怒隨著太陽下山:研究顯示,宣洩憤怒毫無意義。把每一項惱怒之事盡快宣洩,確定在就寢前,讓所有不好感覺、不高興之事,全都消失無影無蹤。

3.假裝有所感覺:感覺總是跟著行動走。如果我感覺情緒低落,就刻意讓自己愉快;如果我對某人不高興,就刻意設身處地替他(她)著想一下,心情自然跟著好轉。

4.體認行動力的好處:挑戰和新奇都是幸福的關鍵要素。人的大腦因意外而驚奇,成功處理意想不到的情況,會帶來非常強烈的滿足感。一般人只要嘗試新遊戲或到不知名景點旅行,都會比一成不變快樂多了。

5.別用物質對抗憂鬱:雖然幾杯咖啡、來點冰淇淋,及買一條新牛仔褲等,好像會讓自己快樂些;但通常那種快樂無法長久,後來的罪惡感及失去控制的感覺,反而令人難熬。

6.「買」一些幸福:金錢不見得可以買得到被愛、安全或自己擅長之事,但花一點錢卻能與家人及朋友擁有較緊密的關係。諸如妹妹結婚,我捨得花大錢買好一點的禮物相贈,雖然貴,但帶給我很大幸福感。

7.不要堅持一定要最好:一般有兩種類型決策者,一種是滿足者(Satisficers),另外一種是追求極致者(Maximizers)。追求極致者必須花更多時間及精力做決定,就算做出決定後仍然持續擔憂。一般而言,滿足者比追求極致者快樂些。

8.運動提高能量:別太懶!運動是最可靠的心情助推器,即使步行十分鐘都可以拓展自己視野,產生正能量。

9.停止嘮叨:家中另一半不幫忙家務?嘮叨不見得有用。有時候停止嘮叨,反而能意外得到幸福。相較嘮叨,可以「無言提示」取代,比如拿新燈泡放在桌上,暗示該換了;不再堅持按照自己行程完成任務,或者乾脆自己動手,效果最好。

10.立即行動:有人認為感覺幸福是與生俱來的性情。遺傳確實扮演重要角色,四成的幸福快樂是可以自我控制的。但多花些時間反省,有意識地採取步驟,讓自己生活更開心些,確實最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