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/05/2015

在想要與需要之間

2015-06-05 聯合報 梁瓊丹
打開報紙,可貴的新聞版面提及了新一代iPhone有可能提早問世的消息。「哇!好令人期待喔。」周遭的朋友聽了不禁眼睛一亮,滿心興奮。

我望了望我手中的智慧型手機,是先前接收朋友淘汰之後的禮物:國產世界級品牌、大螢幕,款式、功能應是當時的水準之上,不過我把它當一般手機使用:打電話、傳簡訊,偶爾也會拿來照相。嗯,只要輕碰螢幕或手寫筆畫就能快速打字,真的比傳統手機快多了。

許久前,我告別了陪伴我多年、堅實耐用的芬蘭品牌按鍵式手機,捨不得它的簡單、不囉唆,卻也只能將它默默的塞入抽屜裡,好似得以卸下拿出手機時的尷尬--畢竟我貌似青春,拿出一支與時代脫節的產物,很難不引起旁人注目。

「妳不想要新的iPhone嗎?」朋友一邊盯著網路新聞,同時不忘將眼光轉向我。我點點頭,「想要啊。」我不得不承認我喜歡它。擁有過iPod、iPad與Macbook等改變時代的電子產品,因為它們的聰慧流暢,讓我深深愛上了咬蘋果的感覺。

但是手機於我,只是必要時刻的聯繫工具。「雖然想要,但是不需要啊。」至少此時此刻,我可以堅定的回答。

物件存在的價值,早已從過去的需要,成為彰顯身分與認同。商品的重點再也不是負擔得起與否,我們也不再思考是否真的需要,在消費至上的時代裡,品牌商人豢養著我們對新物品的需求感,理由不外更快、更好、讓人更欣羨、帶來更多「快樂」。於是乎我們努力工作,用生命的能量去換取短暫擁有。

然而,不斷追逐著廠商的推陳出新,市場總會出現一支比現在更酷更炫的手機:去年還是夢寐以求的逸品,不到一年可能已成為落伍的印記,難掩的失落取代了無法持久的快樂,只好再努力犧牲未來的生命時光,花錢購買更多的物件回來彌補。

當外在欲求不斷的駕馭自我的時候,人生就耗費在無止境的追求上。但,我們真的因此而快樂嗎?有限的生命時光,能否選擇花費在更值得的事物上?

每個人的滿足感內在尺度或有不同,但「需要的不多,想要的卻太多」,我一直這麼深信著。把需要放置在想要之前,知足就會無懼、能擁有更多的自由。直到我們不受物役,心也才能為己所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