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/19/2017

不是每個人都須報稅

編譯張玉琴/綜合13日電 2017年03月14日
是否每個人每年都得申報聯邦所得稅?哥倫比亞新聞網指出,答案為否定。一般而言,收入低到某個程度,申報個人免稅額和標準扣除額後使收入減為零,沒有可課徵稅額時,即不須申報所得稅。

以單身一人為例,2016年收入為1萬350元以下,即不須繳稅;若夫婦聯合報稅,收入2萬700元,即不須繳稅。

除了收入多寡外,另有數個因素影響你是否需要報稅。你的收入若未超過前述金額,但是你如果是自雇者,能成為其他報稅人的撫養人,或在健保交易市場購買健保可獲得抵稅,仍然必須報稅。

自雇者的基本標準是申報的淨收入至少為400元,自雇者必須使用SE稅表,以支付自雇稅金。

你若已獲得保費稅額抵免優惠(premium tax credit)的預付額,必須申報實際抵免優惠,否則無法獲得2017年的健保補助。你若未申報2016年所得稅,即意味得自行支付2017年健保全額費用。你甚至可能被要求償還2016年健保抵免預付額的部分金額或全額。

即使你不須報稅,但是你的薪資被預扣稅額,或符合「美國教育機會退稅」(American Opportunity Tax Credit)和「工作所得抵稅優惠」(Earned Income Tax Credit)的資格,你應申報退稅。事實上,國稅局最近估計,約100萬人2013年未報稅以取得10億元以上的退稅。

65歲以上的單身被撫養人,股息和利息收入若低於1050元,薪資收入不超過6300元,即不須繳付聯邦所得稅。但是若聯邦和州所得稅已被預扣,則必須報稅以取得退稅。在暑期打工的高中和大學學生是符合此情況的最普遍例子。
(世界日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