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/15/2017

雇主有這6情況 當心薪水「被偷」

編譯宋凌蘭/綜合報導 2017年08月29日
雇主少付薪給工人的薪資盜竊(wage theft)情況,比你想像普遍得多;研究顯示,員工因此蒙受的薪資損失一年多達30億元。雇主常用的方法包括:

1.雇用你當無薪實習生:實習在美國極為普遍,問題是實習須遵守某些規定,但往往卻變成無薪勞工,這種情況導致訴訟大增。如果你老做辦公室裡枯燥乏味的工作,至少應獲最低薪。

2.對員工錯誤分類:許多企業不雇全職員工,而是聘請合約工完成某些工作。合約工不算員工,雇主不須支付加班費或接受報帳,所以遭一些雇主濫用,把全職員工分類為合約工,包括優步和聯邦快遞公司,都出現類似情況。

3.未把配對退休金存進你的帳戶:員工把錢存入401(k)計畫,許多雇主會提供相同數額的配對金。但是一些雇主並未把配對金存入員工帳戶,而是收進自己的荷包。勞工局近年對這種詐欺開始進行取締。

4.扣薪抵開銷:一些雇主若發現收銀機的錢和帳薄對不起來,或是員工用壞公司的物品就會扣薪。雇主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扣薪,但是並不包括上述情況,「公平勞動標準法」要求,只有獲得員工同意時才能扣薪,但是每州的規定不同。

5.工資低於最低薪:聯邦最低薪為每小時7.25元,有些州的最低薪高達15元;但在很多行業,雇主付的薪資低於法定最低薪,可能導致訴訟和被重罰。

6.升你當「經理」:勤奮工作而獲晉升當經理,當然很好。但是若你的工作地方充滿「經理」,或是你做的工作不像管理層的工作,那就可能有問題。把時薪員工轉成改領固定薪水的經理,對雇主有個好處,就是不用付加班費。
(世界日報)